南京医保门诊报销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报销资格
参保人员在南京各定点医院看门诊的费用超过1200元,超出部分由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5%到65%。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70%。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80%。
报销资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如果是代人办理,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流程
携带以上资料到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经审核后,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可以即时办理报销手续。
注意事项
参保者在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会先扣除该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的金额。
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需出示本人社保卡并刷卡就诊,并告知医院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
参保者需要先转诊至指定医院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基金的报销。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