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子公司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名称预先核准
到工商局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提交文件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准备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样本,制定子公司的章程。
办理入资手续
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确认的银行开立入资专用账户,存入认缴的出资。
验资
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确保资金到位。
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并选举董事长、经理等。
提交工商登记文件
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领取营业执照
提交所有文件并通过审核后,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其他必要手续
包括刻制印章、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证等。
办理许可证(如适用):
涉及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许可。
请注意,设立子公司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照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