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离婚材料,认为符合离婚条件后,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存在特定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之一,调解无效的,也应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失联,可以通过申请宣告其下落不明后提起离婚诉讼,或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可进行公告送达。
在尝试离婚的过程中,应尊重对方的意愿,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并尽可能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如果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