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是认定家庭暴力的几个关键标准:
主体范围
家庭成员之间,包括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的人。
扩展至具有亲密关系的人,如同居、雇佣等关系中的人。
行为方式
包括身体侵害,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精神侵害,如经常性谩骂、恐吓、性暴力(强奸、性骚扰、性虐待)和精神暴力。
行为程度
侵权行为,无论其程度轻重,只要对受害人身体、精神造成侵害,都应依法追责。
因果关系
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需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证据要求
加害人无异议时,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
加害人否认时,需要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其他辅证,例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
侵害客体
侵害的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
当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可以向当地妇女儿童保护机构求助,或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介入,甚至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