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在为办理《生育服务证》跑趟子而烦躁吗?
您还在因为户口不在本地又无相关证件而不能在居住地办理而烦恼吗?

不用烦躁不必烦恼,为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科学把握出生人口态势,精准提供妇幼健康、优生优育的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出了最新生育登记服务办法。为您解决了这一系列事项,您只需用手机或电脑就完全可以自行办理了。
具体需要怎样办理呢?接下来为您一一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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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对象
1、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的;
2、双方都不是本省户籍,但其中一方有本省居住证的;
3、部队驻地在省内的现役军人;
4、涉外婚姻中其中一方为省内户籍或持有本省居住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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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
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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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情形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本条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于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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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登记内容
生育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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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登记渠道
1、网上自主登记。生育登记实行全程网上登记办理。符合登记条件的群众登陆12356.scwjxx.cn网站进入“网上登记”或者关注“健康四川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的“网上办证登记”,根据提示自主登记,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85429816咨询。
2、在卫健便民工作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