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5月8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调整前的利率,自202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贷款利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2025年5月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动按调整后新利率执行。假设贷款金额为100万元,期限30年(360个月),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利率从2.85%降至2.6%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贷款(30年 期,100万元)原利率2.85%调至2.6%,月供变化由4134.69元降到4002.17元,减少132.52元,总利息节省47707.20元;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贷款(30年期,100万元)原利率3.325%调至3.075%,月供变化由 4406.74元降至4259.84元,减少146.90元,总利息节省52884.00元。(贺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