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面临强制执行车辆找不到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蹲守查找
如果您知道被执行人的住址,可以尝试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去蹲守查找车辆。
与被执行人住所的停车场保安或其他人建立联系,以便在车辆出现时及时通知您。
法院协助
向执行法院请求向车辆所在地的交警部门发出协查请求,这可能提高找到车辆的几率。
请求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交付车辆通知书”,施加压力促使其主动交出车辆。
法律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藏匿车辆,可能涉嫌妨碍司法,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如果法院未采取行动,您可以向上级法院执行庭提出申诉。
终结执行程序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执行法院审查核实后,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
请注意,以上措施应依法进行,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