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如下:
等待判决生效
判决书送达后,会有一个上诉期限,通常为十五日。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提起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判决书即生效。
申请执行
判决书生效后,如果败诉方未自愿履行判决义务,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时,需要提交判决书、申请执行书等相关材料。
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执行条件后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发出执行通知
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及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
执行和解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法院确认后终止执行程序。
执行分配
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得到的款项,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终结执行
当被执行人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了争议,法院将作出终结执行的决定,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超过这个期限,申请执行人需要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建议申请执行人积极与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执行进展,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