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劳动仲裁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申请人需在笔录中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身份证明:劳动者作为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函。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鉴定意见书等。
确定仲裁机构
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用人单位所在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仲裁机构,可以通过邮寄、现场提交等方式。
受理与立案
审查材料: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仲裁程序
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诉讼
如果员工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需在收到仲裁裁决后15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建议:
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劳动者应充分评估自身权益受损情况,明确争议焦点,并考虑是否有必要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准备充分的材料是成功申请劳动仲裁的关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仲裁流程及可能的结果。
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